大家还记得那件牵动人心的“杭州2岁女童坠楼案吗”,近日,该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被告人吴秀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女童家人对判决结果提出了抗议,表示会抗诉,尤其是女童的母亲,出了法院后直接晕倒在地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且不说判决结果如何,我们先看看该案的经过。
2022年6月14日晚上八点左右,吴秀芳带着陈某某(被害女童)在杭州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楼,前往1楼,过程中吴秀芳不顾孩子,反而一直在低头玩手机,到达1楼的时候吴秀芳见陈某某用手摸了电梯门,于是立即制止,称:会有电的,快跟着阿姨走。
但是下电梯的时候陈某某并未跟着吴秀芳出来,吴秀芳随即用女童的滑板车阻挡电梯关门未果。
于是吴秀芳便在电梯门外用言语安抚女童,并且按下电梯门试图再次打开,电梯在原地停留了30 秒之后自动上行到8楼,从当时的监控录像来看,女童出了电梯后到了8楼过道,随即爬上了8楼的过道窗台,后从此处坠落到二楼平台身亡。
在女童出事的时候,吴秀芳曾到楼上寻找陈某某,但是听到巨响间隔了七八分钟才打电话通知女童的家人,而且在女童父亲向其询问的时候,她撒谎称,女童本来已经出了电梯,但是后面却自行返回捡树枝去了,这才被关进去了,出事与自己无关。
再说女童坠亡的楼层,窗台只有49厘米高,高度能到成年人膝盖一点,而且没有安装任何的防护措施。
事发后,女童的外婆因经受不住打击,病情加重去世了,女童的母亲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女童父亲则一夜白头。
而且让人气愤的是,陈先生的邻居称,保姆层多次炫耀自己活少钱多,陈先生在孩子出事前曾发现吴某某干活散漫,不用心,孩子摔倒也不管,于是陈先生向吴某某所在的家政公司要求换人,但是却被告知这是金牌阿姨,有10年工作经验,目前没有人可以替换了”。
吴秀芳的判决结果一经曝出,立刻在网上引起了巨大争议:“判得太轻”
“误导孩子父亲,耽误抢救时间,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认为,物业也有责任,窗台为什么没有防护栏?
也有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合情合理:“人家也不是故意的”
小编观点,如果真的如家政公司所说,吴秀芳有10年的育儿经验,她为什么会没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孩子摔倒也不管,还故意在孩子坠楼后隐瞒基本的事实真相,她难道不知道,她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有监控作为呈堂供证吗?
她撒谎时的心理素质可真好,再者,请问她在孩子出事后到底在做什么,为什么间隔了八分钟才通知孩子父亲。
再说物业,物业怎么会不知道小区内有孩子?而且任由8楼的窗台就那样暴露着,不做任何保护措施。
请问大家觉得这件事责任应该如何分配,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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