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号2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持续推动家电下乡,规范电子产品回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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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提出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和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四方面12条具体举措。
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开展电子产品个性化设计、反向定制(C2M)、柔性化生产。加大科研领域对方言、特定口音的语音识别技术投入,优化“声控+语义识别”功能,扩大语音识别技术覆盖面、便利度,降低农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
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
鼓励电商平台开设绿色智能电子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
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方面,《若干措施》提到,规范电子产品回收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持续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开。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
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阶段性降低个人寄送、回收二手电子产品成本。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
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手机、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加快数据脱敏、合规利用的政策和行业标准制定,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
加快建立健全智能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加强缺陷电子产品召回管理。加快推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七部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系统谋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持续恢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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