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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高敬
8月4日,绵阳市三台县患者王玲来到绵阳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生打开“i绵阳”APP调取到一份检查报告,前不久她在绵阳市另外一家医院拍摄过胸部CT,根据相关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准,这次无需重新检查。
如何实现公共数据互认互通?绵阳从医疗影像数据共享入手。
绵阳市大数据中心主任史云宾介绍,自6月1日以来,医疗影像互认系统开始在“i绵阳”APP上运行,市内已有16家医院陆续将数据接入系统。截至目前,该系统中存储了云影像报告21.4万份,医生跨机构调阅了662次。
这是四川首个由当地数据管理机构负责运营医疗影像数据并实现数据共享的案例。
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数据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明确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并提出要推进医疗、教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在内的公共数据实现共享、开放、授权运营。
“能够实现医疗影像数据的互认共享,首先在于确立绵阳市大数据中心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史云宾解释,也就是说,绵阳市大数据中心要承担全市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开放、融合应用等工作。
代建代管是推进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方式。绵阳市大数据中心出资建设医疗影像互认系统,各个医院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接入,进而实现影像数据的上传、调取。与此同时,数据运营及风险控制工作也同步交付到数据管理机构。
据悉,医疗影像互认系统不仅在医疗领域开展数据共享,今后还将与城建、交通、土地、水利等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打造能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运行效能的场景。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政策研究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数据条例》作为我省数据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法规,以促进数据利用和产业发展为基本定位,通过最大程度的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来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居民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绵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强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键式的数字化服务,推动公共服务高效化,最终就是要让群众从数字化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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