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记者 曹倩)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正式启动。过渡期期限设置为6个月,期内保持审核机构不变、标准不变、托管交易市场不变,将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以确保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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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划转过程中,证监会坚持“三不变两调整”的原则,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并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相关制度规则体系,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和人员准备,确保职责划转期间企业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与此同时,证监会秉持“能快则快”的工作理念,在3月10日机构改革方案发布之后即行动迅速无缝对接,与国家发改委展开密切沟通和协商。仅仅40天之后,针对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即告出炉。
据市场人士解读,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不变两调整” 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从过渡期安排来看,证监会应该是力求将波动和变化降到最小,尽快让企业债运转起来。”头部券商一位资深固收人士分析,归纳起来,过渡期安排呈现了“三不变两调整”的特点。
《公告》表明,“三不变”,是指审核机构、审核标准以及托管交易市场均保持不变。
“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保持审核机构不变。”上述人士解释,同时,《公告》明确,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报送方式等事项,按照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即审核标准不变。
至于托管交易市场保持不变,《公告》指出,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公司登记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
企业债券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品种,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存量企业债券共2900余只,存量规模约3.98万亿元(含铁道债1.88万亿元)。
“多年来,企业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进行管理,期限相对较长,发行以5-7年中长期为主,符合重大项目投资周期较长的特点,是企业筹集中长期资金的重要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国家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前述人士解释,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将企业债券纳入《证券法》规制范围,明确实施发行注册制,目前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在发行人结构、投资者结构、信息披露、发行条件等方面已大致趋同。
据介绍,企业债券发行注册制实施以来,形成了“1家受理、2家审核、集中注册”的管理体制,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统一受理,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负责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告发布前负责注册。企业债券的二级市场形成了“3个交易前台、2个登记结算后台、后台间可转托管”的市场格局,即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交易,在中央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托管。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切实落实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要求,确保划转工作有序衔接,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稳妥”的前提下,证监会作出了两个调整。
一是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由审核机构统一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二是企业债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依法履行。
落实落地行动迅速 40天过渡期安排出炉
对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的划转,市场普遍认为,此举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
而在实际落实当中,证监会更是行动迅速无缝对接,与相关各方展开密切沟通和协商。
3月10日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以来,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密切沟通协商。仅仅40天之后,针对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即告出炉。
围绕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能的划转,“能快则快”是证监会秉持的一个工作原则。
“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40天就有了明确的过渡期安排,能够看出证监会为了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尽快落地、确保不影响市场不影响企业所作出的极大努力。”有市场人士表示,过渡期内,证监会自然会一如既往坚持制度先行、规则导向,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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